星期四, 一月 26, 2006

遥远而亲切的2004

《见光死》是I.R的第二篇小说,我先后读了5遍。
下面就是作为一个读者-一个站在理智边缘的读者,对本文的一些主观的,极端的,恶狠狠的-批评!
一.
作为一篇小说,情节无疑是一条线索,表现情节最根本的也是最直接的手端是叙述。在其它表现手法(如对话,描写,刻画等) 中,对话犹可较独立地构成一篇小说或一篇小说中的一个独立情节。如《等待戈多》,《卡车》等.前两者是剧本/半剧本,而后者我们或许可以抱着文学泛多元化 的态度,称之为伪通俗小说,我们很难期望通过这种极意识流化的文体来反映错综的情节,而I.R就进行了这么一次近乎完败的尝试.
可以说文章一上来就不由分说的把读者强拉硬拽进了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影院-一部默片正兴高采烈的放着.
从 正面的,积极的角度来讲,I.R的描摹能力是不错的,文章中常有耀眼的东西,如:"老男人的虚弱像受惊的鸽子全都飞出来了","血丝在雨中恣意地流淌 着,像在唱着一首堕落而又高亢的边疆民歌","下页的心就像一条湿透的毛巾,开始一点一点软塌下来","毛线编制的腰带的一头正来劲地吸着地上的雨水"。
这 一类的东西有不少,如果再留意一下他早先的作品,就可以发现这正是他所擅长的一手。不幸却又毋庸置疑的是,作者显然也早洞悉了这一点,于是窃喜了,踌躇 满志了,顾盼自雄了。这样一种强烈的自恋情绪弥漫并终于充斥了他的作品,由此导致了大量的,失控的描写,无疑使那些精彩淹没在了浩瀚无垠的平庸中。
反观《见》文中的对白,我们不难看出I.R内心深处与"对自身描写能力自恋"有着天差地别的另一种心态-乏怯。
仅 有的四句对白像四面破旗,上面写满了作者的力不从心和无奈自卑,这种力不从心的错觉令他在不得不进行对白部分的建构时心神恍惚地寥寥几笔就如释重负逃之夭 夭,蜷在"描写"的小巢里自慰。对于这一点轻易地就找到了佐证-绝大多数精彩的描写集中在那几句简单的对白之后。在这篇《见光死》里,大量的描写无限压迫 着对白,对白的萎顿使作者倍感沮丧,于是作者将无尽的热情转而投注在了描写上,这样一种形成了机制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了小说中对白部分的习惯性疲软。于是 在表像上,我们看到I.R毫无节制的描写甚至导致了泥沙俱下,却莫名其妙地在人物对白上奉行了极简主义。
盲目的自信与自卑这看似矛盾的两种心态莫不是来自作者内心的极度敏感,它们就如绞肉机中互为反向的两斩刀片,催生并加速了文章结构的病态化。

如前所述,作者在文章中的失败大都取自内心的极度敏感,然而谁又能相信这种看似脆弱的后面竟隐匿了一种近乎无理取闹的固执呢?
上页-一个知识分子;下页-一个无产者。我甚至觉得任何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对作者秉性有所了解的人在仅仅知晓了这一点后也应当对故事的结局有所预见了
上页与下页的厮杀,削笔刀与菜刀的厮杀,知识分子与无产者的厮杀,同时也是作者的价值取向与情节规律的厮杀。这场厮杀的结果在I.R偏执的建构下变成了一场"意外":下页意外死亡,菜刀意外没砍死上页,无产者意外落败,情节规律于是在二元化统一的必然中意外沦丧。
意 外又不是意外,作者在一开始就建构了一个荒谬的时代和空间,除了我们熟知的人性,其它一切都是陌生的,这无疑是I.R的一个二次社会建模。在这里潜意识与 主观意志发生了惊人的契合,于是这篇小说就很自然地堕为作者一手操办下的反理想乌托邦,从而令整篇作品弥漫着企图以矮化人格来与社会相调和的犬儒主义倾 向。
作者煞费苦心地建构一个荒谬的二元化社会模板动机何在?这个虚幻的二元化是在怎样一种外因下最终走向了畸态的统一?完成这一统一的"卡车"在超现实主义层面的象征意义又是什么?
……
这一切疑问的答案在当作者的倾向性渐露嘴脸时便浮出水面了。
见光死就是作者依据其无法摆脱的一种无意识倾向所从事的解释行为,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在作者自己营造的场合中,规律几乎是沉默而又多余的,注定消逝,让位于一种彻底的自觉作用。
"假如一个人骨子里仍然是基督徒,天主教徒甚至牧师,所有自由思想,现代观念,讽刺本领和左右逢源的随机应变又于事何补?"
-F. W. Nietche

I.R 早先的作品因为趋向于更客观地企及真实,曾被指认为"新写实"。它似乎比一切文学形式更加真实,但事实上它并非原生态的现实,而是一张张被放大了的情节中 的事物的印象。人性与社会性在这种印象的叠加中不断的冲撞与融合,值得一提的是,后现代文学虽然要求"摈弃这种天真",担仍然主张人格形象与社会客观的融 合。在不同的文学样式与风格后面的是同一个主题:人性-社会性-解构-建构.
在这篇文字里,我对I.R当下创作的病态倾向进行了批判,由于是文学批评,我几乎去除了所有对《见》的肯定与赞叹,也考虑到了评论的客观性,在此特别说明


今天突然想起到自己第一个blog去看看,最晚的entry也是一年之前现在已变成蛋花了的山盟海誓。登陆进去,贴子的数量停留在90篇,仍然没达到当年 100篇的“伟大”目标。打开第二页,忽然看到马文杰给我写的小说评论,很是亲切。那时,他只大一,我也不过大二,我们一起去九华山路新华书店的情景仍然 历历在目。专业间,我要毕业,他也要大四了。我们两年来的进步有多少呢?我一直感到,我们最初认识的一年半载,互相之间知识交流量是最大的,后来情感的维 系占据了主要地位。大三下学期他租了房子,我忙于考研,交流的时间更少了。但我们的友谊还是如此坚固。但有了女朋友之后,他似乎力不从心,有时我会想:这 份友情会消失么?
我想这当然不会走死,有一天我们也许不联系,但仍然相互挂念。
青年时代的友情也许就是这么令人珍爱和无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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